小车队调查报告
认,如无用车单位签字确认,小车队拒收派车单,其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事故由用车单位承担。特殊情况或突击性任务时,四站(城东、城西、闸北、稽查站)、五队用车由运管所长或稽查大队长批准。
3、新型企业:由用车单位负责人填写派车单,局三产办审批。派车、归库程序同运政。
4、重大问题,特殊任务由分管小车队领导批准。
以上车辆、驾驶员与站队的关系的总原则是“人定车、车定站”。
(四)考核
每月的工资单,按驾驶员档案工资的70%进行打卡,工资单上必须要有用车单位和车队负责人合签后才能发放(各用车单位要签明驾驶员工资的具体发放比例),另30%随各站队工资模式,年底由小车队统一兑现。
如果驾驶员连续两个月工资达不到70%,由小车队另行制定处罚意见。
(五)经费
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以1.85元/公里的标准,由局计财股根据运管所、稽管大队、各站(队)、新型企业认可后的报表统一划拨给小车队。
涡阳县交通局:办公室 企管股 小车队
二○○七年二月二十日
《小车队工作调查报告》公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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