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有益的补充。
(三)妇联组织是宣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器”。先进文化以它蕴含的科学理论、道德规范、价值取向、社会理想引领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实践中,妇联组织一直将其作为妇女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致力于先进文化的传播,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开展文化技术培训,大力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方面;在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弘扬先进性别文化,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良好文化和社会环境方面;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等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妇联组织是推动妇女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压器”。社会和谐既包括人自身的身心和谐以及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间的和谐,又包括尊重创造性、差异性,层次性,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兼收并蓄,博采众长,最后达到和谐。在这方面妇联有着其他组织不可比拟的资源优势:一是妇联组织网络纵横交错,有立体布局,点多面广的组织资源;二是妇联干部善于做政治思想工作,善于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有丰厚的人力资源;三是妇联被誉为妇女群众的“娘家”,妇女干部的“基地”,,有可靠的社会公信力资源。近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在做好妇女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妇女正确处理各种关系方面;在协调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妇女群众的利益,建立不同妇女群体利益的互惠互利、救助困难群体等方面;在化解利益纠纷和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保障妇女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等方面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三、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几点建议
新形势下妇女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应着力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贯彻。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基本国策,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男女平等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促进男女平等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承担的职责。要把这一国策真正像其他三大国策一样落到实处,首先,要建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长效宣传教育机制和价值导向机制。要将这一国策作为全社会基本价值观,真正纳入党委政府决策的全过程,真正纳入大中专院校及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课堂,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男女平等基本同人口、资源、环境一样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其次,建立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保障机制。一是在立法中,要把把性别平等纳入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用基本国策来审视行政行为和规范出台的政策,努力消除法规、政策中由于缺乏性别视角导致的性别间的不平等。二是将妇女发展的相关指标纳入政府统一规划,并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争取在资源配置、利益调节等方面向妇女倾斜,从政策和资金上保障男女两性平等地分享发展成果。三是加强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设,建立促进性别平等的政府工作机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目前,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一个协调议事机构,无法真正承担起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的职能。要抓住这次行政体制改革的契机,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加强各级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建设,使其真正成为具有权威性的促进男女平等的政府工作机构。四是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在依法维权中的监督作用,形成有效的法律监督体制,对于侵害妇女权益以及司法不公等问题进行有效监督。
(二)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