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东检验检疫局针对出口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包含了灯具和小家电等电气类产品。作为专项整治的监管重点之一,出口灯具产品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性的东西,譬如随着圣诞节的临近,节日灯串等节庆类灯具产品的出口也将在今后的一两个月里迅速增长,对节庆类出口灯具产品的监管将成为广州机场检验检疫局近期监管工作开展的主导。
广州机场检验检疫局在广东局、广州局的指导下,着眼于建立机场口岸出口灯具产品把关的长效机制,从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入手,积极查找日常监管中可能存在的漏洞,主动寻找对策,强化对以往出口灯具产品统计数据的归纳总结和科学分析,有针对性地根据机场口岸出口灯具特点制定专门的整治行动实施细则,以期通过不断调整和完善监管方式高质量地完成出口灯具产品的专项整治任务。在对出口灯具产品日常监管中,应注意以下3个方面:
解决出口法检灯具产品的换证凭单信息不全问题
多数出口的法检灯具产品换证凭单上涉及的货物具体信息仅仅为货物名称、生产批号和外包装唛头,而实际产品铭牌上的品牌、技术参数、序列号、型号等都无法体现。有些时候原本应该打印在货物外包装上的生产批号或外包装唛头要么被省略,要么为人工手写或打印纸片粘贴,具有较大的可更改性,这给出口法检灯具产品的口岸监管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为有效地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考虑到出口法检灯具产品在产地局拟制换证凭单之前一定通过了灯具产品的“出口型式试验”,获得了该产品的“型式试验确认书”。笔者建议,今后需要在口岸局核查货证的出口法检灯具产品凭该产品的“型式试验确认书”复印件及换证凭单一同报检,这样不仅能方便口岸局的货证核查工作,还能最大限度的避免因换证凭单相关数据不全带来的监管漏洞,同时也加快了通关速度,对守法的灯具出口企业也起到了帮扶和推进作用。
加强非法检出口灯具产品全过程及后续监管机制
据不完全统计,自全申报工作实施以来,机场局共受理非法检的出口灯具产品申报800多批次,对其中30%非法检出口灯具产品进行抽查,结果不容乐观。
非法检出口灯具产品批次较多,其检验方法是在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参照现场查验人员配置,适当提高抽查比例。然而不法灯具出口企业却利用这个抽查机制,将出口法检灯具产品更改为非法检出口灯具产品申报,逃避出口法检灯具产品的“出口型式试验”。不法灯具出口企业都是抱着侥幸心理:万一隐瞒申报的出口法检灯具产品被查处,也可以申请退仓再换一家代理报检公司重新编造一个品名申报,这样一来,再次被抽查的几率将非常之小。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认为现阶段亟须加强口岸局和产地局的业务联系,争取建立一个出口灯具产品全过程监管模式,做到查处一批,通报一批,将瞒报出口法检灯具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生产厂家。另外,应建立出口灯具企业红黑名单制度,约束没有良好信誉企业的市场采购灯具产品的出口,完善后续监管机制。尤其是出口灯具产品信息反馈体系建设,建议将出口灯具产品的现场查验信息通过内部信息交流的形式实现各口岸共享,严格评定出口灯具企业的信用等级,对于等级太低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要求,暂停受理报检,杜绝灯具出口企业恶意瞒报现象的发生。
高度重视企业非法检出口灯具产品随意申报品名现象
类似于将“舞台灯”申报为“led灯管”,将“聚光灯”申报为“庭院灯”的情况在机场口岸查验现场屡屡被发现,尽管这不触犯《商检法》所规定的将法检商品瞒报为非法检商品的相关条例,但是将非法检出口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