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作范畴中,结合前期调查摸底工作情况,对无证照经营的收购网点,坚决予以关闭、取缔,确保在该阶段结束后,全区无证照经营废旧物资收购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重点整治有证照经营收购网点规范化经营阶段(20*年9月1日-20*年9月30日)
主责单位:公安分局
配合部门:综合执法局、工商局、物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局。
工作任务:由公安分局组织相关力量,对注册登记的收购网点进行逐一检查,通过开展强有力的法制宣传教育,告诫收购网点经营者合法规范经营,严厉打击盗窃供电、通讯、城市公用设备和非法窝藏、收购、销售赃物以及收购、买卖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工作中,密切加强巡查力度,发现网点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坚决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关闭、停业整顿甚至取缔。
(五)巩固成果,总结验收阶段(20*年10月1日-20*年10月31日)
主责单位:“城乡清洁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分局、物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局、综合执法局
工作任务:
1、对清理整治行动阶段的清查进行复查,对发现应处理而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坚决从重、从快处理,处置取缔工作作风要求干净利索,不纵容或遗漏任何一个违法违规、无牌无照经营和影响市容市貌的废品回收站(点)。
2、全面规划收购网点布局,做到既规范经营,又符合经济发展需要,从经济发展大局考虑,重新研究收购网点的布局,实行总量控制,引导收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并对收购网点实施准入条件和资格限制,成立收购行业协会,以内部章程和组织条例等制度约束收购行业经营者自律,依法经营。
3、各职能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重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是否得到落实,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群众对专项整治活动的评价等,对自查中找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并对如何巩固整治成果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4、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准备。根据上级关于重点地区整治的工作要求,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将在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突出问题整治后,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将纳入工作考评的重要范畴,作为各职能部门履行工作目标责任的重要依据。
七、保障措施
1、“城乡清洁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作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依照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整治的有关要求,有效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整治工作,并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成效。
2、社会事务局:进行广泛的宣传,表明经济区整治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决心和信心,营造声势浩大的整治舆论氛围,争取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好辖区内各村居委专项整治工作,并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的综合管理服务,防止流动人员利用出租屋作为地下收购废旧物资的黑点。
3、公安分局:作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的主力军,要切实将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管理纳入日常社会治安管理,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对区内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依法责令整顿,限期内不整改的,依法通过工商局予以取缔。要强化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打击犯罪的工作力度,加大人力、警力的投入,派驻警力经常到发生电力、通讯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等被盗割的黑点及各废品收购站附近巡查,发现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