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31、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如何对待下级组织?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有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非凡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干预。
32、党的下级组织如何对待上级组织?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果断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假如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假如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分开发表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33、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非凡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34、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有什么要求?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假如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党的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有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答应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35、党的各级组织怎样加强党的建设?
党的中心、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加强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重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36、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多长时间举行一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心委员会召集。中心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37、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一)听取和审查中心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的审查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心委员会;
(六)选举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
38、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什么?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心委员会、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心委员及候补中心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心委员及候补中心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39、党的中心委员会每届任期多长时间?
党的中心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40、中心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多长时间党龄?
中心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41、中心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谁决定?
中心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
42、中心委员会委员出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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