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篇六:品味时尚】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后,还剩什么.所以——
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毕竟时尚是青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90后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讲坛》是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而请去开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的佼佼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也将各方面文化知识大众化普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的“明星老师”.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其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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