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近年来,由医患纠纷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医患双方在对医疗后果发生争议时,患方为了达到赔偿的目的,抱着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思想,召集亲朋好友在病房、医院大堂设灵堂、摆花圈或采取围攻医务人员、打砸医院财物等手段,迫使医院答应条件,严重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公安机关接警介入医患纠纷后,如何加以控制、平息并妥善处置这种引发原因、责任过错不确定的特殊群体性事件,笔者通过多次工作实践,粗浅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是一个涉及面广、具有一定特殊性的群体性事件。要妥善处置此类事件,首先必须了解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当前,尤其是在新《医疗事故条例》实施之后,医疗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医疗纠纷每年以10%-20%的速度递增,频频发生的医疗纠纷导致医患关系紧张,而紧张的医患关系又促使医疗纠纷频频发生,结果恶性循环。目前产生众多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总的归纳起来,主要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1.患者维权意识增强,而医务人员的法律观念淡薄,体现在患者就医时,医方对患者应有权力知情选择权、隐私权名誉权等的不尊重,结果被患者当作一种无法忍受的侵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2.社会矛盾转嫁而引起的医疗纠纷,体现在经济承受能力较差的患者无力承担大额医疗费用或各类伤害案中因某种原因无人承担医疗费用时,故意指责医务人员工作中出了差错和事故而引起的纠纷,从而达到不交或少交医疗费用的目的。3.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期望值过高,如患者住院就认为进了“保险箱”,不能正确理解病情的变化和疾病发展的自然规律,一旦病情恶化或死亡,就指责医方治疗有过失。 4.医疗机构存在过失和不足,如医德医风差、服务态度恶劣,同时,存在误诊或漏诊的情况。另外,还有因医疗收费,个别心态不健康的人想敲诈医院而引起的医疗纠纷等。
二、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危害
医疗纠纷发生在医院,不仅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对医务人员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对医疗环境影响也很大,增加了社会对医务界的不信任,恶化了医患关系。
一是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医疗纠纷突发性强,有的病人和家属对医疗工作特殊性缺乏认为,一旦发生不良后果,不是通过正常途径解决,而是采取过激行为,聚众闹事,骂辱、殴打医务人员,砸坏医院财产,破坏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影响对其他病人的诊治工作。同时,医院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为了平息纠纷,既要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又要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牵扯很多精力,势必影响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良好的医疗秩序是保障病人治疗的必要条件,当这些条件被粗暴破环时,就不是一个病人的利益受损,而是大量的病人治疗受到影响,医患双方都变成了受害者,形成了“双输”局面。
二是影响了对其他患者的救治。频繁的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迫使医生采取防卫性医疗行为。根据我国法律,因医疗行为引起的诉讼实行“举证倒置”原则,即患者将医院推上被告席后,首选要由医院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医院拿不出证据,法院将判医院败诉。为了迎合举证倒置的责任要求,医院和医生首先考虑采取法律许可的办法,尽可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增加病人全面身体检查的内容,患者自己要签署若干承诺书、同意书、公证书,此举虽增大了医疗成本,浪费了医疗资源,加重了患者的负担,却也是无奈之举。特别是对于一些急重症、高风险的病例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