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识上要达到新高度。切实使广大党员和干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深化。
思想上要达到新境界。在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相结合的过程中,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自我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工作上要开拓新局面。密切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抓紧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抓紧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迫切问题,抓紧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推动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理论上要有新创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还要在指导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十六大报告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发展的、前进的。胡锦涛同志的“七一”讲话再次强调了这一点,要求在研究和解决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课题的过程中,既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推动实践创新的指针,又作为深化理论探索的崭新起点,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总之,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要求通过学习使我们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使我们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取得新的成效。这两个方面的新要求,互相关联,落脚点是新的成效。为达此目的,我们在学习中,立足本职岗位,更好地落实和解决司法为民的实际问题。
二、人民法院如何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始终做到“立党为公,司法为民”,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立党为公,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
首先,人民法院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人民法院必须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其依法行使的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人民法院也是人民群众从事法制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党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的特殊渠道。因此,各类案件的诉讼参与人,不但在诉讼过程中切身感受到法制的权威和尊严;同时也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在“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根本问题上的本质特征。所以说,立党为公,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内在要求,人民法院只有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其次,党的宗旨和法院的职责决定了人民法院必须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捉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的长持久安。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依法公正、高效、文明地审理各类案件,从本质上充分体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情为民系。人民法院只有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严格执法,公正裁判,才能除邪祛恶,制裁违法。消除纷争,从而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维护。
(二)、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要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在落实上下工夫
.在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落实稳定和发展的要求
当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核心是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妥然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应当说,整个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