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同时,切实加强用地储备工作,安排好土地储备资金。
第三、加大力度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积极组织项目,争取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资金,特别是要千方百计争取2009年和2010年中央新增投资。根据国家资金投向、项目前期工作、组织上报等方面要求,加大争取中央新增投资的工作力度。同时,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国家预算内专项补助等国家资金以及自治区和南宁市专项补助资金。要构建银政合作平台,建立银政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府和银行在重大项目领域的深度合作,及时向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推荐重大项目,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向重大项目倾斜,助推**经济的发展。要认真策划和包装项目,争取利用国外贷款。加强国外贷款项目前期调研,增强项目申报的针对性。抓好环保、社会事业、城建等领域项目申报,争取进入国家利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要开展多渠道筹融资工作,积极开展招商引资,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公益性项目。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各种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参股等不同方式参与社会事业项目及其他公益性项目的开发建设。
第四,加快完善和形成科学合理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尽快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运作模式,做好投资安排、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工期管理与控制工作。要尽快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采购制度,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采购选择方式。要尽快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方式,严格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完善资金审核方式和拨付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快整合政府性投资资金,实现地方财政和各类专项建设资金的有效利用。
第五,积极做好投资项目储备工作。尽早推动“十一五”后两年及为“十二五”筹划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超前策划重大项目,重点放在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民生改善项目上。对建设条件基本成熟及原来规划在后几年建设的项目,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进行滚动调整,提前启动相关前期工作。抓紧组织专题项目规划、建设配套条件论证等超前研究,为长远重大项目建设预先做好准备。要不断完善投资项目库,加强投资项目的筹划、选择、组织、上报工作,积极储备重点投资项目。
第六,加强项目建设对策和政策研究。针对突出问题,加强对策和政策研究,尽快出台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由县财政局牵头,提出项目融资、改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由县国土局牵头,提出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由县规划建设局牵头,提出推动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完善项目招投标工作方案;由县发改局牵头,提出申请2009年新增中央投资工作方案、完善部门联合审批工作办法、完善县级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机制。
2、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今年计划安排的74个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已有明确的目标任务,也明确了分包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分包领导作为项目的联系领导,要经常和责任单位一(!)起到项目一线,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主要领导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走在项目建设的前列,具体协调,齐心协力抓好项目建设。发改局、经贸局、国土局、环保局等服务部门,要把项目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快节奏、高效率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督查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加大督查密度和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在确保完成重点项目建设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大中小项目一起上,一起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亿元目标。
3、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投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继续坚持项目协调交办会议制度,对计划在年内开工的各类投资项目,精心组织,分类指导,排查问题,跟踪服务,协助业主做好项目报批、征地、招投标、筹资以及前期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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