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严肃处理,对屡教不改、拒不纠正的,要加重处理。特别是对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和企业,要冻结其在沁源的所有新建工程项目,在建工程项目,要责令立即停工。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作为典型案件,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要加大防范力度。要建立健全防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长效机制。就防治拖欠工程款问题讲,今后,各级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企业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把好审批关口。要认真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不足的,不能批准立项,项目资本金不到位的,不能报建批准。要加强市场监管,凡拖欠工程款的建筑企业,其竣工的工程一律不予办理竣工备案,一律不得交付使用,新上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现有项目一律停工。就防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讲,今后,要严格执行农民工用工备案登记制度、工资支付申报制度、工程否决制度、通报协办制度、农民工工资统筹保证金制度。2008年,要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保证金要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和挪用。要完善拖欠工资举报制度和处罚制度,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做到申诉有门、受理有人、处理及时、客观公正,保证农民工的合法经济利益不受侵害。
三、要切实加强对“双清”工作的组织领导
“双清”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强化措施、立说立行。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一把手工程,要认真分解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自把关,其他领导成员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管一方。这次会前,县委、县政府已经成立了领导组和工作机构,各乡镇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做到全县上下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步调。领导组下设各小组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县城建、计划、财政、劳动、金融、监察、工商、工会等有关部门,都要积极承担责任,认真开展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全县“双清”工作在年前出成果、见成效。县监委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在全县范围通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乡镇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导致新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的,要划清责任,严肃追究;对由此引发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要从严追究所在乡镇或所属单位的一把手。
总之,“双清”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坚定决心,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把我县“双清”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以实际工作成果取信于民。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