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分析和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失业预警线。
(二)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改革社会保险制度。启动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工作,分年做实新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推进乡镇、文化、血防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扩大企业年金实施范围。出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研究失业保险基金“三个延伸”办法,开展扩大使用范围试点。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将“三条保障线”并为“两条保障线”。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异地居住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和就医的管理办法,调整公务员医保政策,实施参保人员住院按病种和医疗机构等级结算办法,探索职工家属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三类人员为重点,集中开展扩面核定征缴工作,全市社会保险扩面新增参保人员7.69万人,较上年增长30%以上。建立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全面实行统一申报核定、一票征收、按比例分帐的办法,做到“统一地点、统一表格、统一基数”。落实职工申报签字制度,建立核定责任制。配合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8.1亿元,实现参保率、缴费率、征缴率“三个净增长”。
三是规范基础管理。规范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实行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0%—300%确定缴费基数办法。稳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100%,其中社区管理比例达到65%以上。加强失业保险基础管理,完善个人缴费记录,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以计算机全程动态监控为突破口,通过实行驻院专管员专管、医保监督员监督、规范协议管理、定期组织重点抽查、年度考核、招标确定定点药店等措施,引入竞争机制,优化医疗服务,降低住院率,减少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
(三)协调处理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收入分配指导。在城镇各类企业中,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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