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生产生活质量;建立艾滋病致困人员社会救助和关怀体系,提供社会救助与关怀服务。到年,100%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80%以上的生活困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得到社会救助。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由民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教育、公安、司法、住建、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10、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
主要是建立艾滋病防治科研协作机制,加强科研支撑条件和平台建设,开展艾滋病防治技术研究,促进防治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由科技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卫生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二、年为民办实事健康惠民工程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年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将艾滋病综合防治列入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内容。我县为了加强对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项目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张先进县长为组长的县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责任追究、经费保障、基础设施保障、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年为民办实事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分3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年3-5月,起草、印发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全面启动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第二阶段:年6月-年11月,全面实施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5月(启动落实)、9月(中期考核)、11月(终期预考核)进行三次联合督导。期间还将进行不定期督查。联合督导工作由督查组负责组织实施。第三阶段:年12月,进行考核验收。
年为民办实事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包括加强艾滋病综合防制能力建设、为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咨询检测并减免阳性产妇部分住院费用、建立并运行艾滋病职业暴露专项资金、艾滋病防治宣传、学校宣传、干部培训、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等七个项目。
(一)加强艾滋病综合防制能力建设
主要是加强各级防治艾滋病机构建设,县卫生局建立艾滋病防治股,县疾控中心建立艾滋病防制科并落实专业人员,乡镇卫生院有专职人员开展艾滋病防制工作。县编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县防治艾滋病防治(制)机构和人员编制。县卫生局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积极配合机构编制部门推进各级防治艾滋病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卫艾防〔〕2号)和《南宁市防治艾滋病机构编制方案》人员配置要求,提出《县防治艾滋病机构编制方案》报县编委办,县编委办负责审核报批。
(二)为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咨询检测并减免阳性产妇部分住院费用
主要为我县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咨询检测,减免检测呈阳性产妇部分住院费用,减免费用最高不超过3500元。县卫生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县民政局、县妇联共同协作做好工作。
(三)建立并运行艾滋病职业暴露专项资金
主要是建立县艾滋病职业暴露专项资金,用于因工作需要而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工作人员的处理费用支出,并制定县艾滋病职业暴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县卫生局负责拟出《县艾滋病职业暴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报县人民政府印发。负责资金使用申请审批和制定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相关文件,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事件进行鉴定。县财政局负责艾滋病职业暴露专项资金监管。
(四)艾滋病防治宣传
在媒体宣传方面主要是建立艾滋病防治新闻媒体长效宣传机制,在县新闻媒体播放和刊登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或各部门防艾工作报道。采取报纸、电视、电台宣传和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