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证而同居者达23人,其中9人已怀孕。
(三)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不适应形势发展。通过座谈、走访群众我们了解到,近几年来,随着县城规划的扩大,城区居民不断增多,加大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难度,对此,部分计生工作者存在畏难情绪,部分流动人口逃避计划生育的现象仍然存在。我县的一些农村土地承包户、养畜场和县交警队后面的巷子在这方面问题较为突出。
(四)乡镇基层计生工作者积极性不高。随着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乡镇计生干部人员编制、办公经费下放到乡镇政府管理。如此一来,由于乡镇财力有限,许多基层计生干部的交通燃料补助难以落到实处,加之基层环境艰苦,部分计生干部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力度。违反计划生育现象的发生,一定程度上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没有落实。如果宣传工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计划生育工作就会陷入被动局面。县计生委要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人懂计划生育政策、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氛围。
(二)进一步提高计生优质服务水平。县计生委要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开展优生优育咨询、优生监测和生殖健康系列化服务,为育龄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保障广大妇女的身心健康。
(三)切实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县计生委要同乡镇政府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争取县财政的支持,逐步改善基层计生干部队伍的工作条件,保障他们的基本待遇,保持计生干部队伍的稳定。同时,要加强对现有计生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培训,增强其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和道德法制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的能力。
(四)真正强化村一级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县计生委要以各种计生创建活动为契机,强化村级阵地建设,达到村村有房屋、有设施、有人员、有活动的“四有”标准,充分发挥阵地作用,搞好对本村育龄群众的宣传、培训和服务。
(五)健全完善激励、制约、监督和服务机制。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单位,计生委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否决和追究,特别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要和计划生育成员单位多协调、多沟通,互相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如:对于无证生育者,县计生委要通过县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多协调,做好乡镇农民群众的结婚领证工作,尽量避免出现无证生育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