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仲裁、劳动法律监督、职工法律援助、信访接待日和职工群众越级集体上访处置预案等七项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使协调劳动关系机制更加完善。于5月25日召开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一次会议,组织学习了省、南平市关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前段时间开展的清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工作,讨论通过了《建阳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制订了三方会议活动计划。二是主动参与企业改制改革。通过源头参与和政策制定,抓住企业改制改革过程中职工劳动关系的变化、利益的调整等重点,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和劳动经济利益。与市直有关部门制订了“维护重组改制和破产企业职工权益的工作意见”七条,按照“企业重组改制方案和破产申请应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意见,方案中职工安置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的规定,参与建阳毛巾厂等3家企业改制方案的制订、讨论和修改,在企业改革的实际操作中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三是接待调处职工来信来访。今年以来我会共受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5件次、10人次,与去年同期的12件次161人次相比,分别递减58.3%和93.8%。其中来访1批次、6人次,比去年7批次、116人次,分别递减85.7%和94.8%;来信4件次、涉及4人次,比去年同期的5件次、45人次,分别递减20%和91.1%。这些信访件主要反映企业改制改革过程中特殊身份职工的劳动权益、民主管理和工伤保险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和有关各方的积级配合,基本得到妥善解决。职工来信来访显著减少,企业职工队伍相对比较稳定。四是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接待职工法律咨询86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5件,代理法律诉讼案件13件,其中免费援助6件、标的21.5万元,减免收费0.6万元余元,法律援助活动取得成效。在建阳万隆药业有限公司以合资合同无效主张劳动合同无效为由,拒不支付该企业汪锦川等91名职工的最低生活费以及各种社会保险费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我会积极参与调解、处理和诉讼,指派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专职法律工作者协助职工办理此案,并为困难职工支付法律诉讼费、服务费和材料费1900多元,以实际行动依法维护了职工的权益,最终讨回了公道,历时三年的劳动争议纠纷得以解决。今年4月26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建阳市万隆药业有限公司补发、补缴本公司汪锦川等91名职工在2003年7月
至2008年4月间的最低生活费、失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共计人民币24.3万多元;并自2008年5月起在万隆药业与汪锦川等91名职工劳动关系实际存续期间,逐月发放他们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172元,及时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月509.6元、养老保险费每月4586.4元、医疗保险费每季10896.14元。五是参与查处拖欠职工工资行为。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参与市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工作,加强对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领导,设立清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定期开展检查清理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检查督促,以点带面,促进清欠的解决。上半年配合劳动等部门追回拖欠工资22.4万元。五、大力帮扶困难职工,实施送温暖工程
一是健全完善特困职工档案。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实施动态管理,对已建立的特困职工档案,坚持做到随着职工家庭经济情况变化而及时调整,完善市总、系统(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的三级困难职工档案,企业特困职工家庭由上年度的139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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