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市局党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监工作实际,就市看守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努力改造主观世界,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适应形势发展对监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监所工作科学发展,着力提高推进监所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以监所工作的再跨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境。
二、基本原则
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在活动中要着重把握以下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监所工作和队伍建设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更加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更加符合党的执政规律,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突出实践特色。坚持知行统一、学以致用、注重实践、确保实效,紧紧围绕市局学习实践活动主题,紧密结合监所工作实际,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委要求,与总结近年来我所工作科学发展的成功经验,与推进平安池州的生动实践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推动实践,在推进实践中深化学习。
(三)正面教育为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广大党员民警深入学习,自我教育,实事求是查摆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民警的发展积极性。
三、目标要求
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加深全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切实增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切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监所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我所工作再跨越;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效体现在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满意度的提升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带来的切身实惠。重点通过“四个对照”,努力实现“四个目标”。
——对照科学发展新要求,在思想认识上取得新提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以辩证的思维正确研判利弊并存的宏观形势,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大局的深刻变化对维护稳定工作的影响,深入理解市情实际和跨越发展阶段性特征对公安工作带来的新课题新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意识,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在本单位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
——对照跨越发展新实践,在发展方式上实现新转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全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科学发展观审视过去、规划未来,认真总结监所工作近年来的成功实践,把握监所工作发展规律、创新监所工作发展理念、提升监所工作发展定位、转变监所工作发展方式。努力在监所工作信息化建设有新提升,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有新突破、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上有新成效;大力强化监所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