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本局工作决策的科学和民主化,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是本局业务行政工作的决策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组成。其他负责人为列席会议。
二、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由局长根据全局工作情况随时决定召开,会议由局长或由局长指定一副局长主持,由办公室主任进行会议组织、安排和记录。
三、本局各股室各单位需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事前必须写好提要交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报局长同意后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再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策。
四、局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经济政策、经济法规;省、市、县党政领导和上级计委的命令、批示、决议;上级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和制定发展本区对外经济的战略目标、步骤和措施。制定中长期和年度国民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
3、研究区级计划体制改革、计划管理和方法、宏观控制和经济调节手段的应用。
4、讨论确定需要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计委请示汇报的重要事项,研究决策本局各项行政工作事务。
5、决定本局行政管理的各项制度、财务开支、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6、局长办公会议由局办公室收集议题,经局长审定后,再由办公室通知与会人员并转达会议议题,以便做好准备。
五、局长办公会议要求
1、本局重大事项,凡涉及国家投资项目、以工代赈项目、扶贫救灾项目、社会公益性项目等,必须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实施;
2、严禁任何部门重大事项暗箱操作或由几个人擅自操作,未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局长有权询问、制止或纠正;
3、局长办公会议要防止一人说了算或过度民主化两种倾向,当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由局长按照上级政策和规定进行最终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