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技措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监督审查,组织进行安全预防评价工作,使基建、技措、大修项目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规范要求。
6、协同设备治理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进行安全监督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人身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认定)。
10、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审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监督其质量,并按规定及时发放和严格治理。
11、搞好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
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负责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提出奖励意见;对事故责任者和违章人员提出处罚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治理方法。
13、负责分管安技装备的治理,并监督检查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治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15、负责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治理和使用。
16、负责防火安全治理和公司交通安全治理工作。
17、负责明确职业安全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责,如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急救站等,并监督落实。
18、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设备治理岗位)
1、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治理制度。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治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符合的电器设备进入相应爆炸危险场所。
3、负责组织工业建筑设备、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果断停用。
4、在制订和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负责落实。
5、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进行整改,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计划。
6、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7、负责归口治理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8、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设备部门报告,按时向安全部门填报事故月表。
(环境治理岗位)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制订、修订并完善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实现清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