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1为加强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建立有效的技术监督机制,以保证本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对电力建设和生产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1.3技术监督工作必须以科学事实为依据,以电力生产的有关规章、标准为准绳,遵循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
1.4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1.5供电分公司从事技术管理和监督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技术监督的范畴
2.1技术监督的范围包括:高电压、变压器、开关、输电线路、继电保护、远动、电能质量及节能、直流、电能计量、热工仪表、通讯、变电运行、变电站土建、10kv配网、低压配网。
2.2技术监督主要内容包括:日常专业监督工作、事故分析、交流培训、大修技改指导、设计审查、方案审查、信息传递、新技术推广、设备选型、技术监督工作总结等。
第三章 职责分工
3.1设立供电分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总工程师负责,归口管理分公司技术监督工作。
3.1.1供电分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对分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3.1.2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3.1.3组织制定分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规程、制度、标准、技术措施等。
3.1.4制定分公司技术监督规划与计划;定期听取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采取对策;对分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
3.1.5对因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组织调查分析与处理。
3.1.6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监督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
3.1.7组织有关单位搞好分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电力工程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3.1.8组织落实分公司开展技术培训、交流、考核评比等活动所需的经费。
3.2生技部是分公司技术监督的主要职能部门,在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其职责如下:
3.2.1根据专业技术文件和上级领导的指示,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2.2掌握分公司主要运行设备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
3.2.3参加分公司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
3.2.4审核基层单位主要申购设备的选型方案,参加重大技术措施与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
3.2.5对分公司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2.6定期提出各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与要求。
3.3根据专业归口管理的原则,各基层单位也应相应履行各自的技术监督职责。
3.3.1调度中心负责远动和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日常工作。
3.3.2计量部负责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