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护卫队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省护卫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为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护卫队的正规化建设,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生产经营和治安保卫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护卫队是股份公司保卫施工生产安全,维护内部治安的重要力量,受本单位党政和保卫部门领导。其编制、经费、人员配备等均由本单位负责。公安机关在业务上给予指导。
第三条 护卫队实行集中管理,坚持八小时以外备勤制度,其主要责任是担负股份公司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目标的守卫、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以及防火、防盗窃、防抢、防爆、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等防范工作,确保我司重要目标和施工生产的安全。
第四条 护卫队员的条件:1、年龄在十八周岁至四十周岁。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3、优秀社会青年、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4、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敢于坚持原则。
第五条 发生股份公司范围内重大突发事件或者重要安全保卫活动以及机关重大活动安排,股份公司护卫队大队有权调动司属单位护卫队。
第六条 新招队员必须集中培训,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合格者方可上岗。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章 护卫队职责
第七条 护卫队大队长、中队长、分队长、小队长的主要职责是主持本队的全面工作,对企业和本队负责,组织和带领全队人员完成各项勤务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具体职责:
1、负责对本队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纪律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组织本队队员学习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规章制度,努力提高遵纪守法、安全防范等意识,管理本队的器械装备,落实岗位责任制。
2、经常检查全队遵守纪律和执行制度的情况,制止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
3、配合教导员(指导员)做好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掌握队员的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
4、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护卫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全队的整体水平。
5、及时发现和纠正队员在执勤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和改进执勤方法。
6、积极探索护卫队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摸索总结成功经验,大胆实践,努力维护护卫队的管理工作。
7、定期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
第八条 护卫队教导员(指导员)应当支持和配合大队长(中队长)的工作,加强护卫队的日常管理,主要负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具体职责:
1、坚持邓小平特色理论为指针,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上级的指示,组织开展日常政治思想工作,努力调动全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抓好全队的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开展遵纪守法、纪律作风、职业道德等教育、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思想。
3、做好党支部(小组)工作,严格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原则,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4、深入开展争创“执勤先锋岗”和“岗位标兵”以及立功创模活动,总结表彰推广典型事迹和经验。
5、经常深入基层护卫队和执勤点与队员交朋友,全面了解和掌握全队的思想工作情况,做好护卫队稳定工作。
6、积极组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