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资监管基础完善发展
1、完善国有资本运营体系。探索、谋划资本经营预算指标体系,以对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进行考核。考核的对象是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投资公司、资本运营机构;考核的内容是国有资本权益、企业产值和利税的增减。同时,这一指标体系的建立要结合两方面因素:①在国有企业的并购重组、国有产权的有序流动中,通过对剩余资产的处置、核销资产的收回等,确保国有资本不流失;②在效益好的企业中,保留部分国有股分享的利润等股东权益,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2、企业国有资产底数清查。要对列入我委监管范围的国有独资、控股企业、投资公司开展一次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我市属国有企业“家底”,全面掌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状况,核实企业资产质量,为实施有效的国资监管奠定基础,为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做好企业业绩考核本文来自、绩效评价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工作创造条件。一是20*年3月前,制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时间安排、相关内容、具体要求等做出详细说明,确保20*年我市分期分批地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二是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及《*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加紧制定《*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以加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三是要组织一批专业人员,成立高效、协调的清产核资机构,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提供组织保证。要靠严格的工作程序、规范的操作过程、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把住质量关,切实把数据核准。
3、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完善。抓紧研究制定《*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积极构建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对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的企业,在摸清企业底数、建立健全资本经营预算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选择有代表性重点企业进行试点,开展统计评价、业绩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后,在所有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的企业全面推开。同时,抓紧研究出台《*市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暂行规定》,从一季度开始,认真开展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针对国有企业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合二为一”,容易造成审计独立性不强、委托目的偏差的现状,建立所有者委托审计机制,由市国资委统一选聘委托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管企业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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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健全产权管理交易体系。一是加紧研究制定《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程序和评分标准》、《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选聘从事审计、资产评估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行为。二是坚持在评估资产后由市审计局先行审计,以加强对市属国有资产的监管,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济效益,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避免改制评估过程中发生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坚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对各类投资者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受地区、行业、出资和隶属关系的限制,公开信息,竟价转让。
5、推进股份制改革,促进产权多元化。一是进一步推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的企业,继续实施依法组建董事会、监事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选派董事、董事长、经理(厂长)和监事。对其中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明确股东代表,推荐董事和监事,并做好相应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