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守法,洗新
革面,重新做人。这样做,使绝大多数罪犯获得了新生。(三)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为了发挥民调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全市法庭与所辖地的民调组织加强了联系,建立了民情信息网络。并通过业务培训和开展“调解日”活动,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纠纷的能力,引导民调干部抓焦点,找规律,制定防范措施,懂得怎样抓住时机,提前介入,做好疏导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对各自辖区的民调人员进行了10余次的业务培训,共培训民调干部600余名,有效地提高了调解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了解决,为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奠定了基础。
(四)充分发挥民事、行政等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处理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
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民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承担着化解纠纷、排除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抓好民事审判工作,意义重大。为此,全市法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着眼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注重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大力促进民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二是着眼于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理群体性纠纷。依法审理好因“三农”问题、企业破产、基金会集资纠纷、拖欠工程款、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诉讼案件,及时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因素,防患于未然。三是着眼于社会公平和正义,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注重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努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案件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我们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平息纠纷,促进团结。200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件,审结****件。
依法妥善审理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土地承包、计划生育、城镇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件,审结***件;应行政机关申请,依法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件。这些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迅速执行,有效地化解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中与当事人发生的矛盾,进一步增进了公民和政府之间的信任。
认真开展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中级法院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6件,决定赔偿4件,使蒙怨受屈的公民及时获得了司法救济。
(五)加强立案、信访等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
认真做好立案和审监工作,切实解决“告状难”、“申诉难”问题。针对部分群众反映的“告状难”、“申诉难”问题,全市法院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立案和审监工作,千方百计方便群众诉讼。一是设立立案服务大厅,实行法官导诉制度、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二是更新观念,建立有诉必理制度。对于群众起诉或申诉的,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敞开收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好耐心解释工作。三是推行院长接待日制度,认真接待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