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年民政要点
补助、军休人员生活待遇、退役士兵扶持就业补助经费和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士兵建房补助经费标准。二是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动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方案和条例出台,指导各地完善相应政策法规,研究配套措施,推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办法,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三是完善落实政策。深化优抚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推行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逐步实行全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和残疾军人抚恤金“一卡通”工程。坚决执行落实复员退伍军人“五项政策”。
(四)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华慈善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健全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机制,以宣传推动和政策激励为主要方式,发挥慈善组织作用,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坚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完善基础设施,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扩大发行规模,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资金。
二、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中央保发展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争取将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各地民生工程和当地投资项目的总盘子
指导各级民政部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当地民生工程和当地投资项目的总盘子。重点争取把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类项目,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等优抚类项目,地方各级减灾中心、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等救灾减灾类项目,以及救助站、殡仪馆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信息服务平台等其他公共服务类项目建设,纳入政府扩大内需的项目规划。
(二)抓紧建设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
尽快启动、抓紧开工建设已审批通过的项目。进一步调整、完善、提高在建项目,争取扩大地方配套资金。加快落实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科学规划设计、精心组织实施全国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按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争取在建和拟建项目追加投资到位,认真组织实施,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三)编制论证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
做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当前和长远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编制和项目储备。加快推进全国重点区域综合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工程、国家四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建设工程和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建设工程等项目的咨询论证工作。注重提高社会救助能力、综合减灾救灾能力、社会福利服务能力和优抚保障能力。根据长期、中期和短期的时间梯度,做好规划设计。
(四)千方百计争取建设资金
按照政府投入、社会投入和福彩资助相结合的基本思路筹集建设资金。指导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协调争取各级公共财政加大对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地方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同心协力、上下联动,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投入,一些在中央一级大盘子中尚未立项和尚未列入重点项目的,指导地方根据当地实际争取立项,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争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发展。
三、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促进中央保稳定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发展城乡基层民主
一是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扩大城镇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丰富居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发挥居
民政工作计划
工作要点 工作安排 年度工作计划 财政工作计划 学校工作计划 党委工作计划 安全工作计划 政府工作计划 计划生育计划 社区工作计划 农村工作计划 医院工作计划 个人工作计划 德育工作计划 工会工作计划 卫生工作计划 建设工作计划 公司工作计划 环保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 幼儿园工作计划 统计工作计划 物业工作计划 行政工作计划 粮食工作计划 劳动工作计划 学生会工作计划 旅游工作计划 司法工作计划 物价工作计划 后勤工作计划 城管工作计划 教育工作计划 国土工作计划 商务工作计划 财务工作计划 广电工作计划 质监工作计划 医务工作计划 地税工作计划 交通工作计划 审计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 体育活动计划 团委工作计划 销售工作计划 少先队工作计划 班级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