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市语言文字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促进城市文明建设”为宗旨,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依法管理,完善监督体制;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努力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管理水平和应用水平;坚持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与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全面推进“中华诵”活动的深入开展;为迎接省第十七届省运会在我市召开,围绕“我为作贡献,我为省运添光彩”主题,积极营造“文明、规范、和谐”的社会用语用字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推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发挥新闻媒体和《语言文字网》的舆论导向和宣传作用,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语言文字规范知识,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两法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全社会规范用语用字的法律意识、法律水平和规范应用语言文字的实际能力。
(二)巩固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果,深入推进全市语言文字法制建设
以今年省语委组织的“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回头看”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语言文字的组织机构、经费保障、管理措施、制度建设等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语委成员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语委统筹协调、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管,强化依法管理,巩固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果,深入推进我市语言文字法制建设。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场所中外文双语标志规范工作的通知》(政发〔〕99号)精神,为迎接省第十七届省运会在我市召开,按照省语委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公共场所中文双语标志规范工作。
(三)创新活动形式,精心组织开展第十三届推普周宣传活动
今年九月是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和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在省语委的统一部署下,以活动为载体,精心策划,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第十三届推普周宣传活动。积极探索活动组织方式,不断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与辖市区合作、联动,广泛开展群众性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活动,组织参加全国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组织大中小学生志愿者“推普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将推普工作向农村和城镇延伸。同时,发挥公共服务行业窗口的示范辐射作用,结合行业及岗位特点,面向公众深入开展“岗位推普”活动,不断拓展推普周社会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四)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深入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活动
加强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与市政府教育督导团联合对校园用语用字进行督导,规范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学生汉字书写。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示范校评审认定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依法治校和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水平,更好地发挥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倡导学校设立母语节,弘扬汉语言文化。引导学校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诵读经典、书写经典活动,并将其列入校本课程,把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养与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品质。举办全市中小学教师诵读培训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