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直指商业贿赂
日前,市委办和市府办印发了《绍兴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治理重点、实施步骤、组织领导等。直指不正当交易行为
《实施方案》明确,要果断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人的全面发展。
通过专项治理,使一些地方和行业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得到切实维护,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格局和长效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重点在工程建设等领域
据了解,专项治理将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商业贿赂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
自查自纠与依法查处并重
《实施方案》规定,从今年4月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企事业等单位,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并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摸清情况,查找突出问题;二是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处理;三是边查边改,加强督促。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
与此同时,组织力量排查线索,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公安、审计、工商和纪检监察等系统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公开举报电话,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依纪从严惩处。严厉查处涉及国家公务员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27个部门齐抓共管目前,我市已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纪委、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法工委、市府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27个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监察局)。成员单位将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