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调查报告
06年三月下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市直企业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调查。参加调查的人员有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部分委员,市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领导。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听取了市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汇报;深入到部分国有、民营、外资、个体工商企业了解情况,查看有关资料;同时分别召开了部分企业职工代表座谈会和企业领导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文章-https://找文章到]一、基本情况
总的看来,各级各部门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一)领导比较重视。近三年来,市总工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协商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当前企业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关于**市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通知》等5个文件。市总工会总结沙隆达、**城南开发区等单位和地方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把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和劳动合同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考核。(二)工作基本推开。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为重点,职工参与企业民主治理的格局基本形成。目前全市各类企业4700家,已签订集体合同3685家,签订率为78。其中国有企业945家已全部签订,签订率为100%。二是以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为基础,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格局基本形成。截至到2006年2月,全市城镇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为358万人,签订率为867。(三)制度初步建立。2002年以来,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积极探索协调劳动关系的新机制,市直和各县市区都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明确了三方在调处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责任和作用。(四)重点内容突出。合同内容比较全面、具体,劳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比较明确,主要突出了经济发展和企业改制的需要,对劳动者工资、养老保险、医疗、安全等方面的权益保护体现得比较充分。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对建立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熟悉上有差距。一些企业非凡是非公有制企业认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有必要,而签订集体合同没有多大必要;一些职工对集体合同制度熟悉不深,认为个人已经和单位签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是工会和单位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签不签无所谓;还有一 些有一定专业特长和技术的职工,担心签订劳动合同后限制其择业自由,不愿和企业签订合同。这些熟悉上的差距,使得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的执行缺乏一种内在动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二)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不规范。一是平等协商难实现。目前一部分企业对平等协商制度的重要性还没有完全认同,集体合同制度执行中重签约、轻协商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企业是“一次协商管几年”。工会代表广大职工与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从法律上讲是平等的,但从实际运行看,往往考虑单位困难多一些,考虑职工利益少一些。二是没有严格执行审查备案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必须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才能生效。而我市虽然有4634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但按规定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审查只有3685家,有近1/3的企业没有按规定备案审查。(三)合同的签订率和履行率不高。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市总工会统计,全市有20%以上的企业没有签订集体合同,有近15%的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合同的履行也不理想。2005年市总工会对80名职工代表进行问卷调查,有22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