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牟取高额利润,把一些非药品的产品当做药品,在标签和说明书标明主治类型或适应症状,宣传产品的治愈作用,假冒药品诈骗病患,给人们生命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已成为当前扰乱药品市场秩序 的和主要的问题,我局于目前对药品零售点,基层医务机构等环节286家单位经营,或使用非药品假冒药品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涉及类别407个。
一、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类别:
对调查登记的407个非药品进行分类、统计得到冒充药品的产品的类别主要有:食品、保健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无文号产品等6类产品,批准部门涉及到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区)卫生厅(局)和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
1、食品。
批准文号有:卫食准字号,如:虫草鹿鞭, 卫食准字( )第0615号;卫食字号,如: 卫食字 第026号;卫特食准字号,
2、保健食品。
批准文号有:卫食健字号,如:二十六味帝皇丸,卫食健字( )第2732号;国食健字号,如:头痛丸,国食健字g 0656号共2种,
3、保健品。批准文号有:卫健用字号,皮康王, 卫健用字( )第123号;卫防保健字号,如:康妇栓苦参白带净,( ) 卫防保健字024号; 食药监健用字号,如:牙痛灵滴剂, 食药监健用字04010042号共3种。
4、化妆品。批准文号有:卫妆准字号,如:一贴净,卫妆准字( )29-xk2025号1种。
5、消毒产品。批准文号有:卫消证字号,如:皮康王, 卫消证字( )0050号;卫消备字号,如:双唑泰栓。
6、无文号产品。如: 省迪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康尔肤"和 省织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护尔康"无批准文号,在包装上标示治疗疾病的作用。
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表现形式:
1、模仿药品的名称、包装或商标命名。
2、直接使用药品通用名命名。
3、在产品的包装、说明书采取"适用人群"、"适用范围"等直接或间接标明各种疾病名称,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如:"鼻炎康"青卫监保健字第62001号,标示"适用于"急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萎缩性鼻炎等;"妇科千金凝胶" 健字( )第0221号,标明"适用范围"宫颈糜烂、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附件炎、盆腔炎、子宫内膜炎。
4、在包装上标注"药"、"纯中药制剂 "、" 药""苗药"或"祖传秘方"等字样来迷惑群众,误认为是药品,
三、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危害
1、扰乱药品市场秩序。由于对非药品生产和销售没有规范限制,其在市场上的流通,使被冒充的"国药准字号"药品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一方面,部分品牌药品生产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品牌药品,也纷纷加入到这一行业中,生产名称与包装同自己的品牌药品一样的非药品投放市场,
2、延误病情治疗,对患者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的危害。
这类产品中不但没有治疗作用,而一些则含有大量的激素,
四、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根原
出现目前这种混乱现象,根本我们分析,原因在于体制没理顺,权责不清,受利益的驱动,乱审批,审批乱、市场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盲区。
1、利益的驱动。非药品不需要做动物试验和毒理试验以及临床验证,上市前的研究和审批成本远低于药品,走向市场后又以仿冒药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