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卑微过。即使是已经是喜欢到不行,即使是可以轻而易举的拥有,即使是可以不问所以然地索取,但只要是有过疤痕就不会再去触及,哪怕是和它有关的事物我也会避而远之。
我很容易就可以把一个人在心目中的形象定格,但也很容易把那个已经定格的事物在任何一个瞬间彻底改变。我,是个善变的人。只是有一些东西是不会因为受到外界影响而改变其本质的。但很糟糕的是,我总是坚持了不该坚持的事,放弃了本不该放弃的人。
对于是非对错我向来是划分的很清楚的,所以我总是告诫那些骗子或是傻子不要把我当做他们的发泄对象,有时候还会说些会让他们死得很难看之类的话,比如我之前说过的“不要和我玩游戏,因为输的那个人永远不会是我”。很高傲吧?只是对于那些我可以在任何时候保证做到的事我本来就有那个资本去轻而易举的下定义。比如,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他的电话号码删了,把他的qq删了,把所有有关于他的记忆从脑海中彻底删除。
有时候谈起感情我确实会很轻蔑的说,我对它没有任何除讨厌之外的感情。记得前些日子说过会放下所有的感情,包括爱与不爱。可是依旧是在重蹈覆辙。现在是越发觉得,是那么的不值得了。不是讨厌,也没有恨意。只是想找个清静的地方,找个没有这些琐碎的杂务的地方安静的写写字看看书。喜欢把日记写得满满的,以为这样就可以拥有去怀念一切美好的或是可以激励我去厌恶它的事的资本。但总之,我终究还是会把那些记忆抹去的,因为事实临近尾声的时候常常是会给我一块抹布的。习惯性的擦拭回忆录。想到这些也就自然会看轻很多很多,包括那些于我而言具有很大的诱惑力的东西。“今日种种,明朝逝水。明夕何夕,君已陌路”,这是我空间留言板的主人寄语,清楚地记得这是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改的。不拖泥带水,不犹豫不决,不知不觉里已经删了很多东西,也许在某一天我就是那个刚刚出世的婴儿,可以那般幸福的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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