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亲亲我的妈妈有感
读亲亲我的妈妈有感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黄蓓佳的《亲亲我的妈妈》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弟弟”——赵安迪。
在他一岁时,妈妈离开了他们父子俩,去了南京,一直没有回来。十岁时,爸爸和他一起去买菜,一辆汽车急速而来。爸爸被汽车撞倒,他将赵安迪抛了出去,赵安迪幸存了下来,但爸爸去世了……在葬礼上,弟弟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妈妈舒一眉。在归宿问题上他选择了妈妈。初到南京,他与妈妈相处得很尴尬,很艰难,但很快他融入了生活。
文章笔法非常细腻,无论是人的言行举止还是心理活动,都写得栩栩如生[注: 栩栩:活泼生动的样子。指艺术形象非常逼真,如同活的一样。]、生动形象。
令我映像最深的是弟弟的同桌——‘‘血爪”张小晨。他之所以有这“光荣”的称号,是因为他日夜不停地啃指甲。写作业他啃右手,背课文时啃左手,就连吃饭都啃。
看到这里,我想起以前的事,那时我也喜欢啃指甲,也像张小晨那样日夜不停,但最后还是改正了。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与赵安迪简直是天壤之别[注: 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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